2021年7月27日下午,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,发布会提到“我们对空气质量进行了溯源的追踪,发现环境空气中的VOC浓度也是增加的,与重点行业的排放量增加有关。VOC活性强,在高温、天气晴朗、日照强的气象条件下,*生成臭氧污染,今年的**标天数中以臭氧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很高,这是今年空气质量反弹的一个根本原因。接下来我们将从几个方面加强工作落实:首先强化重点行业的治理和监管,特别是我们会加快推进钢铁行业的**低排放的改造,加快涉VOCs重点行业的治理,今年上半年这些行业陆陆续续已经按计划在落实排放治理和改造。”
而在2021年6月30日,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就已经发布了《广东省涉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》,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对照治理指引编制VOCs深度治理手册,查漏补缺,整改提升,推进企业高效治理,非重点监管企业参照执行。指引里提到的重点行业包括:炼油与石化业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、合成纤维制造业、印刷业、人造板制造业、橡胶和塑料制品业、制药行业、表面涂装行业、制鞋行业、家具制造行业、电子元件制造行业、纺织印染行业等十二个行业。
针对上述十二个重点行业,每个行业对应一个表格,采用“菜单式”治理,指引里要求企业从源头削减、过程控制、特别控制要求、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对VOCs进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,实施的要求有“要求”和“推荐”两种,实施要求为“要求”的为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企业必须满足的基本控制要求,具有强制性,实施要求为“推荐”的鼓励企业落实的治理要求,为非强制性。而每一条要求,均有文件依据,而这些依据就是标准和政策规范,企业可以很清晰地知道该如何去管控VOCs的排放。
针对油墨、工业防护涂料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产品
例如电子元件制造业的过程控制要满足GB 38722-2019《挥发性**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和HJ 1031-2019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》;末端治理要满足DB44/T 27-2001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、HJ/T 397-2007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》和《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》粤环【2008】42号;《环境管理要满足重点行业挥发性**物综合治理方案》环大气【2019】53号等标准和规范。
2021年7月27日,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征求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**物综合排放标准(送审稿)》意见的公告,征求意见期为一个月,此地方标准的出台,将完善广东省环保管理体系,规范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**物污染排放,实现挥发性**物的科学监管,打破当前广东省VOCs环境监管面临的困局,使VOCs排放企业的大气污染排放管理工作有法可依。该标准通过有组织、无组织排放控制指标及控制性措施要求,开展全过程控制,推动企业实现达标排放,企业未遵守该标准规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,属于违法行为,将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该标准将适用于广东省内以下行业:农副食品加工业、食品制造业、酒、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、**制品业、纺织业、纺织服装、服饰业、木材加工和木、竹、藤、棕、草制品业、造纸和纸制品业、文教、工美、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、化学纤维制造业、塑料制品业、通用设备制造业、**设备制造业、铁路、船舶、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、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、计算机、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、仪器仪表制造业和其他制造业等。